符合性声明


2020-07-10

符合性声明
符合性声明
产品名称:密胺产品 (常温下使用)  贮存期:五年   颜色:贴花/单色/双色/(以实物为准)规格:( 1个 )
产品材质:三聚氰胺-甲醛树脂(MF)
生 产 商:惠州市盛广达实业有限公司
联系方式(适用时):0752-3263755/0752-3299680
声 明 方:惠州市盛广达实业有限公司
联系方式(适用时):0752-3263755/0752-3299680
产品使用条件:产品可重复盛装食物,但是在使用过程中避免盛装超过40℃的食物,不可长时间盛装高于常温的食物(0.5小时以上):避免盛装酸性、酒精食物。严禁放入微波炉使用,不可高温使用。正常使用温度-7~40℃,按产品标签标示“常温下使用”(注:不可接触温度超过40℃的酸、碱性食品及饮料等)。
符 合 法 规:产品符合GB 4806.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》、GB 4806.7-2023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》、GB/T 41001《密胺塑料餐饮具》 适用于本产品的相关要求。
法规符合性说明:产品对上述法规技术指标的符合情况见附件。
责 任 声 明:我司对所提供产品试样、产品信息、测试报告的真实性及配方的变更负法律责任。产品使用者对正确使用该产品负有法律责任。
  
 惠州市盛广达实业有限公司
附件:产品技术指标法规限量要求及其符合性
     
一、基础理化指标符合性
指标限量符合性限量来源符合性说明
(验证符合性的方法及条件)
总迁移量,mg/dm2≤10符合GB 4806.7试验条件:10%(体积分数)乙醇,(30℃,0.5h)
总迁移量,mg/dm2≤10符合GB 4806.7试验条件:1%(体积分数)乙酸,(30℃,0.5h)
高锰酸钾消耗量,mg/kg≤10符合GB 4806.7试验条件:蒸馏水(30℃,0.5h)
重金属(以Pb计),mg/kg≤1符合GB 4806.7试验条件:1%(体积分数)乙酸(30℃,0.5h)
三聚氰胺,mg/kg≤2.5符合GB 4806.7试验条件:蒸馏水(30℃,0.5h)
脱色试验阴性符合GB 4806.7试验条件:10%乙醇(体积分数),(30℃,2h)
二、有限制物质限量指标的符合性
特定迁移量指标的符合性
指标限量符合性限量来源符合性说明
(验证符合性的方法及条件)
甲醛特定迁移量,mg/kg≤15符合GB 4806.7试验条件:蒸馏水(30℃,0.5h)
三聚氰胺特定迁移量,mg/kg≤2.5符合GB 4806.7试验条件:1%(体积分数)乙酸,(30℃,0.5h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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